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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刘瑶
近日,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《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要求,深刻领会数字检察赋能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,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深入实施“检察大数据战略”,激发大数据金台检察监督活力;成立以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为组长,分管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,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院数字检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;高效采集、有效整合办案数据、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,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法律监督能力,创新监督方式,实现数据赋能监督、数据推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;围绕以大数据助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开展,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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